申请驾驶证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大型客车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2、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低速载货汽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5、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A1、A2、A3、B2、N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A1、A2、A3、B1、B2、N、P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轿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轿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6、下肢:运动功能正常。申请驾驶手动档汽车,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申请驾驶自动档汽车,右下肢应当健全;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三)初次申请准驾车型为A3、B2、C1、C2、C3、C4、D、E、F、M、N、P。在暂时住地初次申请准驾车型为 C1、C2、C3、C4。
(四)持军队、武警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可以申请对应准驾车型的机车驾驶证。
(五)申请时应履行下列手续:
1、填写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一式2份;
2、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4、一寸免冠同底白底彩照共8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