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所需资料
(一)行驶证原件;
(二)驾驶证原件;
二、车管所办理流程
第一步:违法处理
(一)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二)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和无驾驶证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或发票和合格证)一5日内到交警大队处罚教育室窗口接受处理。
(三)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交警大队处罚教育室窗口接受处理。
第二步:到银行缴纳罚款
三、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