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大雾,及早驶离高速
在高速公路上,有时大雾会不期而至,在高速交警还没有采取封道措施之前,已开上高速公路的车子都要格外小心,因为这段时间很容易发生事故。
在高速交警的事故案例中,开车途中遇到大雾而发生车祸的例子比比皆是。1997年11月发生在沪杭甬高速公路因大雾引发的连续追尾事故,共有104辆不同类型的车辆牵涉其中;2003年3月发生在甬台温高速公路因大雾引发的连续追尾碰撞事故,有23辆车不同程度受损,造成11人死亡;去年12月5日凌晨,一场大雾造成杭金衢高速公路短短四公里内,发生9起追尾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一个个案例触目惊心。
高速交警提醒:车已上高速,雾气突然来临,驾驶员不要贸然行驶,要根据当时的情况合理控制车辆。在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时,必须开启防雾灯和防眩目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与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行车距离;在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以上灯光外,时速要低于40公里,与前车保持50米以上距离;能见度小于50米时,时速要低于20公里,并将车开到就近的服务区或停车场暂避,或者就近下高速。
在雾中行驶,不要猛踩油门,也不要急踩刹车或者猛打方向。遇到前方有车辆发生事故时,也不要减速甚至停车看热闹,以防不测。
大雾消散,事故也高发
大雾消散3个小时内发生十几起交通事故,短短一公里接连发生4起事故,涉及车辆20余辆。高速公路在大雾消散后却频频出现事故,驾驶员还要提防大雾留下的“后遗症”。
此前一次,台州高速公路因起雾而陆续全线封道,直到凌晨7时许浓雾散去,才解除封道。当天夜里,省内其他路段也因起雾而封道。因此,在封道解除后,一些急不可耐的驾驶员一拥而上,高速公路流量徒然增加,车流拥挤,事故频发。有些车辆发生磕碰后,车主双方还争执不下,占用行车道不愿意靠边,导致堵车后方又发生“二次事故”。大雾消散后的近3个小时内,台州高速上就发生事故十余起,其中温州方向过临海南段附近的一公里内,接连发生4起追尾事故。
高速交警提醒:雾散后,高速公路的车流量在短时间内会剧增,尤其是一些全省大范围内起雾封道的情况,车流高峰会延续更长时间。加上驾驶员此前因长时间等候而引起情绪上的急躁,事故很容易发生。此时开车一定要注意控制车速,保持好车距,不要随意变更车道。万一发生事故,及时撤离到高速公路护栏外,报警等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