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 驾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持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一年的,不得申请增驾)。申请增加车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不得在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记录,还应当符合下例规定:
(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两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申请时应覆行手续按照初次申请规定,还应覆行下例手续:
1、填写≪福建省大客车驾驶证审批表≫ 一式2份;
2、交验驾驶证和身份证及复印件;
3、经支队车管所审核、报总队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