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道路治理的深入,为提高驾驶人素质、保证道路安全,公安交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现有的驾考规则进行持续的动态调整,对行业的发展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仅以科目三考试为例,最近的调整主要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推动科目三考试电子化变革
电子技术的发展使得对科目三考试进行计算机评判成为可能,有条件的考场正在逐步开展电子化改造,一些在人工监考过程中不易被量化的评分指标将逐步成为重要的评分依据。根据公安部发布的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辅助评判系统应对科目三考试中的44项标准采用计算机进行自动评判。计算机自动评判在极大地降低了考官主观打分权重的同时,使对驾驶人素质进行全面、综合的考核成为了可能。
二、统一科目三考试标准
科目三考试以往采用人工考试,由于各地情况不同,考试内容的实际执行情况有着较大差异。2012年9月,公安部发布123号令,对驾考规则进一步修订,使各地考试标准保持一致,保证考试的公平。
以考试距离为例,公安部发布123号令后,统一了考试里程数标准,要求大中型客车考试里程不少于20公里,大型货车等车辆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小型汽车等小型车辆考试里程不得少于3公里。
公安交管部门对考试规则的调整对驾考系统的推广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通过调整,在人工评判时部分地区考试随意的情况将得到改观;同时,随着各地驾考规则逐步统一,对驾驶人的考察范围逐步扩大,考生需要加强培训力度才能顺利通过考试,这将从整体上提高驾考行业对驾考系统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