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校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
超速10%以上未达到20%的,处罚款200元、记3分;
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处罚款200元、记6分;
超速50%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行驶未达到2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记6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行驶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超速50%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
值得注意的是,超速50%的,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此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只要超过了规定时速,即使超速未达10%不会受到罚款和记分处罚,但仍会被违法处理系统记录在案,驾驶人或车主应到本市任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接受警告教育,否则在验车时不能通过,无法申领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