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买车或买车后,就应该了解车险,这样一旦出现刮蹭、被盗等事故时,就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从而转移风险。
许多人已被品种繁多的汽车保险产品搞得眼花缭乱。实际上,汽车保险按种类可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大类。基本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附加险有9种,包括全车盗抢险、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然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和不计免赔特约险等。
车主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有选择地确定投保险种,除了基本险中第三者责任险为国家规定强制执行的险种外,其他都可以自主进行选择,这样可有效地减少保险费用的支出。在向保险业务员咨询时,车主有权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保险保障,有权知道保险公司执行的车险收费标准,还可以在保险条款规定的范围内,自行确定汽车的保险期限、保险金额及赔偿限额,还有权向业务员了解当发生事故后,可以从保险公司得到的基本补偿及最高补偿金额。
目前国内实行的还是2000年2月4日中国保监会统一制定的汽车车险费率。但是,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按照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要求,
2001年12月,广东地区作为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试点地区,已推行保险费率的市场化。费率市场化改革的目的,是根据不同的车辆、不同的人员以及不同的路况和用途,实施不同的汽车保险价格。由于我国保险行业进行市场化改革的时间不长,保险公司服务网点还不普及,保险代理机构(尤其是兼业代理机构) 良莠不齐,居民的保险意识和知识还很薄弱,因此,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在全国的推广还面临许多问题。但是应该看到,这是市场竞争的需要,也是大势所趋。